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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要注意专利权的剩余保护期限,专利分三种,分别是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,其中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,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,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的,举例说明,A公司拥有一项发明专利,申请日为2001年1月1日,那么它的保护期限应当是2001年1月1日加20年,所谓剩余保护期限,就是在转让时,这个专利还有多少年可以得到保护,一项专利再有价值,如果它的剩余保护期限很短,那么无法得到有效实施,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在买了,还不如等它失效后直接实施呢。 第二,要注意转让方在专利权有效期间有没有对该专利进行过许可,许可也分三种,独占许可、普通许可和排他许可,其中独占许可效力最强,被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进行实施,普通许可就是被许可人仅可以自己实施,而排他许可就是专利权人仅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之外,其他人都不能实施该专利,如果在转让之前一项专利进行过许可,那么显然受让方拿到的权利是不完整的。
第三,如果转让方的专利在转让前进行过许可,那么要注意许可有没有备案登记,如果备案登记,可以对抗第三人,如果没有备案登记,那么受让方对于被许可方的行为是可以提起侵权之诉的,而被许可方可以基于许可方之间的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,至于被许可方的合法来源抗辩能不能成立,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。
第四,注意转让行为的生效日,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,专利权的转让以登记日才生效,换句还话说,不管你合同哪一天签的,只有经过登记,转让行为才生效。
第五,注意诉权及诉讼利益的转移,受让人取得专利权是从登记完成之日开始,但是如果他发现在受让之前就已经有专利侵权行为存在,那么他可否提起诉讼呢,这个法律没有规定,但是最好能取得转让方对于诉权及诉讼利益的转移,诉权作为程序性权利能不能转移,这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。
当然在具体的专利权转让中需要注意的细节需要更多,但是把握住上面五大事项,基本上就把主要问题解决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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